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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和正常运行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为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提供水利保障。

通知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要高度重视水库大坝安全,做好分区分类管理工作。要对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一方面,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严格执行防疫要求,做好水库管理单位和检查管理人员的防疫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确保大坝安全运行和正常运行。要完善防疫期间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运行管理中的关键岗位必须有人值班,条件允许时恢复正常工作,加强巡查和调度。对疫情严重地区的水库,要优先提供防疫保障,确保大坝安全运行和居民生活供水安全;巡查、闸门启闭等关键岗位应安排专人值班,不得缺席,并根据疫情控制情况逐步恢复正常工作。对于疫情较轻地区的水库,应尽快安排人员进行巡视检查、闸门启闭、维护等岗位,恢复正常工作;要加强水库的运行和利用,充分发挥生活供水、工业供水和农业灌溉的综合效益,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工提供有力支持。对承担医药卫生物资生产企业供水任务的水库,应优先保证相关企业的供水安全。

水利部:分区分类管理 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效益正常发挥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水库大坝监督管理责任,列出水利系统监督管理的水库,建立运行管理台帐;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督促和指导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落实组织和运行管理人员值班,开展巡查等工作,保证供水和灌溉的正常功能。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掌握水库值班人员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的具体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因运行管理岗位人员不足可能出现的重大突出问题。对于水利部直接管理的大中型水库,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和单位应督促和指导实施人员到位、巡视检查和功能发挥,并及时向水利部报送相关信息。

水利部:分区分类管理 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效益正常发挥

根据通知,项目管理区域内必须严格执行防疫控制措施,加强项目应急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督促和指导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在实现疫情防控中有效工作,确保项目管理区域和运行管理人员满足项目运行的需要。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加强水库管理现场疫情防控,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落实隔离和预防措施,做好公共区域的通风和消毒工作,严格限制其他单位和社会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要求,优化工作方法,统筹调度力量,确保维持工程运行管理所需的人员,防止空班无人值班,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督促运行管理人员加强体温和健康监测,及时报告症状,及时就医。在现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提出了水库大坝防疫期间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参照汛期要求,加密水库大坝巡查频次,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应酌情开展防洪相关工作。

水利部:分区分类管理 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效益正常发挥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吴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水利部:分区分类管理 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效益正常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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