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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27日电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通辽市原市委书记傅铁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和查处。

经过调查,傅铁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不惜违背党性原则谋取私利,遭到组织审查;违反规定为儿子安排工作,并默许吃空的工资;违反规定收受礼品、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充当邪恶势力的“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和境外赌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工作调整和晋升、企业管理、工程承包等方面的财产;滥用权力损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被开除党籍

傅铁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失职,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党的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开除傅铁钢的党籍;取消他们按规定享受的待遇;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被开除党籍

傅铁钢简历

傅铁钢,男,汉族,1953年4月13日出生,黑龙江省讷河市人,大学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12月至1974年5月,黑龙江省莫里达瓦旗工人、车间主任、厂团支部书记

1974年5月至1977年3月,黑龙江省莫里达瓦旗宣传部长兼团委副书记

1977年3月至1980年2月,他在黑龙江大学中文系学习汉语言文学

1980年2月至1980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莫里达瓦旗委员会组织部干部

1980年11月至1984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员会组织部部长、干部处处长

1984年11月至1987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87年9月至199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1990年9月至199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

(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学习党政管理)

1993年11月至1997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委员会书记

(1996年10月至1998年4月,吉林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研究生班学习)

1997年5月至1999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委员会委员、组织部长

1999年8月至2000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0年3月至2000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团委委员、组织部长

2000年6月至2002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2002年2月至2003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副书记

2003年3月至2006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9月至2006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委副书记

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委书记

2011年2月至2013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员会巡视员

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员会工作(主任级待遇)

2016年12月退休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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