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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月28日消息,为贯彻实施新证券法,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交所〔2015〕6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交所〔2015〕65号)、《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变更公司名称(2017年10月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测》。 《业绩快报》及其修正案(2019年3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日常经营主要合同》(2017年2月修订)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修订说明。pdf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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