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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9日电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在防治COVID-19肺炎期间,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启动了远程业务指导,并专门派人督促各城区重点排污单位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截至2020年2月24日零时,全省851家重点排污单位在“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了环境信息,占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总数的97.15%。

陕西:远程督导公开851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

据了解,自2020年2月6日起,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已安排专人指导和督促各城市通过qq、微信业务工作组和电话等方式,推动重点排污单位自愿公开环境信息。截至2月24日零时,宝鸡、铜川、安康、商洛、韩城、杨凌示范区、息县新区等7个城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咸阳、汉中、渭南、延安、榆林、Xi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率分别为98.59%、98.31%、97.73%、97.33%、95.61%和93.90%。通过远程指导和监督,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率由远程指导和监督前的77.97%提高到97.15%。

陕西:远程督导公开851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

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围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强远程指导和监管,根据《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生态环境部《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意见》,不断增强企事业单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主动性。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要求所有涉及城市的地区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核实。企业因涉密单位或长期停产、破产等因素未能主动披露信息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未按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重点排污单位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厉处罚。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陕西:远程督导公开851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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