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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了解到,2020年1月,公安部在交通管理改革中推出了方便群众、造福企业的六项新举措,包括机动车检测标志电子化、降低交通违章分数教育、交通事故处理进展及结果网上查询三项新试点措施,以及出租汽车简单快捷处理交通违章、乘用车换乘信息网上传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三项综合改革措施。从3月1日起,三项新措施将如期实施。

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等6项新措施3月1日起实施

试点机动车的电子检测标志进一步促进了认证和便利性的降低

实行机动车电子检验标志,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发放电子检验标志证书,减少纸质认证标志,避免群众粘贴的麻烦。办理车辆登记和检验业务时,信息系统会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证书,公众可以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通管理12123”手机应用直接查看、下载和使用。对于6年内免检的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检验标志电子证书;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的车辆可以下载并直接在互联网上使用。对于已经收到检验标志电子证书的车辆,不需要粘贴纸质标志,交通警察将通过执法管理中的警察执法终端检查车辆检验情况。同时,鼓励相关行业部门在保险理赔、车辆租赁交易等领域广泛应用验标电子证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从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等16个城市的首批机动车检验标志将实行电子化,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等6项新措施3月1日起实施

飞行员教育降低交通违章分数,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驾驶员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可以降低一些交通违章分数,对遵守记分制度起到积极的引导和鼓励作用。根据《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章分数规范(试行)》,合格机动车驾驶员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以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章分数。在此评分周期内,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满分记录或累计分数达到12分,申请将不予受理。机动车辆驾驶员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多可减少6分。从3月1日起,重庆、四川、深圳、广东等地将减少网上学习考试方式,现场学习考试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将根据试点情况开放。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及时总结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等6项新措施3月1日起实施

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展和结果的在线查询,以进一步确保公开性和透明度

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并按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各方及其代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和“交通管理12123”手机应用查询事故处理的进展和结果。其中,事故处理过程包括案件受理、拘留、调查取证、检查鉴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处理结果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证明、审查结论等。此外,事故车辆的车主和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的人员也可以在线查询。从3月1日开始,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六省(市)将率先开展试点,到2020年底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等6项新措施3月1日起实施

此外,三项改革措施将于3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如出租汽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简易快速处理、乘用车换乘信息的网上传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等,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企业享受到便利和实惠。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等6项新措施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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