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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改革委3月2日消息,为加快煤炭行业供方结构改革,促进智能技术与煤炭行业的融合发展,提高煤矿智能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示范煤矿,初步形成煤矿开发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传输和自动运行技术体系,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员增效、综采工作面缺人或无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的煤矿将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建设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实现开发设计、地质保障、采(剥)运、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在井下关键位置用机器人操作,实现露天煤矿的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运输。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建成多产业链、多系统融合的煤矿智能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系统。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pdf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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