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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3日电据记者张培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商品与服务税司司长、审计长汪道枢今天在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进一步支持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3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一周,即将纳税申报期限从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届时,对于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反应的地区,省级税务局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延期的范围和期限。

税务总局: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

此前,为了帮助防治疫情和恢复企业生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和程序两次延长了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目前,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已顺利完成2月份的纳税申报。汪道枢指出:

对少数受疫情严重影响而未能完成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同时申请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已安排地方税务机关及时受理,这些特定纳税人不加收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不认定为异常户,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税务总局: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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