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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民航总局网站发布了《财政部和民航总局关于民航运输企业在防治COVID-19肺炎期间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为了积极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对民航行业的影响,鼓励国际航线不要停飞,引导停飞的国际航线复飞,支持空航空公司运输企业抗击疫情,在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外航空公司空运输企业的中央财政安排。

一、支撑物

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央政府向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与海外目的地之间定期运营国际客运航班的中外航空公司空公司,以及根据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开展大型运输航班的空航空公司提供了财政支持。

第二,支持标准

(1)国际定期客运航班。

1.奖励在疫情期间未暂停或恢复的国际航班,并向单人航班倾斜。

2.奖励标准分为两个等级:联航每公里0.0176元,单航每公里0.0528元。

3.奖励金额按照防疫期间flight空公司实际执行航班的可用座位公里数和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进行核定。

4.涉及国内和海外目的地或第五航权的航空公司航班应根据涉及我们目的地的国际航段数量计算。

5.单人飞行时,如有第二艘承运人开航(或复航),应按单人飞行标准批准。

(二)重大运输任务。

按照实际结算方式,即疫情结束后,民航局委托的中介机构审核确认完成的重大任务,根据实际运输成本给予适当补贴。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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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两部门:对疫情期间不停航和复航的国际航班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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