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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4月2日电(记者郑)上海市房管局和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COVID-19肺炎疫情影响下上海市新建住房交付的指导意见》,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上海市新建住房交付的影响。

指导意见指出,开发建设单位和购买方都需要客观地了解疫情对合同正常履行的影响;鼓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度难关的原则,考虑疫情影响的实际和程度等因素,友好协商,妥善处理房屋交付问题。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开发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基础上,有条不紊地组织交付新房;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友好协商,推行调解、依法仲裁或诉讼。

为全面贯彻上海市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控制疫情、促进发展、防范风险的总体工作部署,制定本指导意见据上海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市松江、青浦、宝山、普陀区房管部门近日开始指导开发建设单位分类有序组织新屋交付,已成功交付13个项目2200多套住房。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上海发布疫情影响下新建住宅交付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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