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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宸妃)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3起涉及外国的输入性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备受舆论关注的河南省郭沫鹏案。审判后,郭沫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的案件信息,2020年2月29日,郭沫鹏乘火车从河南郑州到北京;3月1日,我从北京首都机场出发,途经阿联酋的阿布扎比,3月2日抵达意大利米兰的马尔彭萨机场;3月3日,我从意大利米兰飞往法国巴黎;3月4日,我从法国巴黎飞回意大利米兰;3月6日,我从意大利米兰飞往阿布扎比,3月7日抵达北京首都机场;当天下午,我坐火车回到郑州,回家了。3月8日和3月9日,乘地铁到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单位上班,在单位吃饭,下班后乘地铁回家。3月9日下班后,郭沫鹏出现发烧、喉咙痛等症状,于是他去药店买药,走回家后服用。那天晚上,她的母亲郭沫若得知郭沫若发烧了,她煮了罗汉果和甘草给郭沫若喝。

郭某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这起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当警

3月6日,郑州市下发通知,要求进入郑州的境外人员严格执行“隔离观察”和“如实申报”的措施。3月10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民警发现郭默鹏最近出入境,打电话给郭默鹏核实郭没有接电话,然后打电话给他母亲郭默鹏,后者否认郭默鹏出国,然后打电话给郭默鹏请郭默鹏下楼。郭沫鹏承认,在警方明确告诉大数据他曾出国后,他曾有过出国的经历。经调查核实其出入境轨迹后,郭沫鹏被送往二七区集中隔离点观察,随后被诊断为COVID-19肺炎。经过调查,与郭沫鹏有密切接触的40多人已被隔离观察。

郭某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这起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当警

3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以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为由,对郭沫鹏、郭沫若进行了立案调查。3月27日,郭沫鹏被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3月30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调查结束,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的量刑建议。4月3日,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郭沫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郭沫鹏认罪并承认了处罚。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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