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50字,读完约2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蒋鹏报道,以华东中石油国际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生产的4500吨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退税近日已成功返还至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账户,标志着浙江保税区和浙江省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正式完成。据悉,低硫船用燃料油总量为7500吨,已入库两次,其中第一批4500吨出口退税192万元,另有3000吨船用燃料油已入库。

浙江自贸区首票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完成

中海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邱永银表示,长期以来,国内保税船用燃料油一直是进口的,这使得燃油价格长期高于国际主流船舶加油港口。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实施,将调动我国炼油化工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改变我国船用燃料油高度依赖进口的局面。

浙江自贸区首票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完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此前已明确表示,从今年2月1日起,在中国沿海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将对产品代码为“27101922”的燃料油实施出口退(免)税,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据悉,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在浙江保税区COVID-19肺炎防控关键时期申请出口退税。为了更好地为船舶供油企业和燃料油生产企业提供帮助措施,帮助企业全面恢复生产,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成立了“出口退税快车班”,与海关、金融等部门一起梳理燃料油出口退税的全过程,并通过远程“一对一”视频模式,指导企业财务人员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基础上申报退税。为充分保障企业退税的顺畅便捷,定海区税务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开辟了出口退税电子数据传输渠道,完善了出口退税“一次不需要运行”的信息导入机制,实现了票据跟踪核对、退库对接的全过程。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浙江自贸区首票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完成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11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