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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湖北省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可享受2000元/人的求职创业补贴,补贴一次性发放。具体如下:

每人2千元!福建为湖北籍应届毕业生发补贴

颁发给: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的职业教育学生来源于湖北省2020届毕业生。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凡已享受民财社[2019]11号文规定的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的,不再享受此项就业创业补贴。

分销原则、标准和分销渠道:

(a)分配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属地管理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2)分配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执行。

(三)资金分配渠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求职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学院所在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

补贴申请和支付程序

(1)毕业生个人申请(6月8-19日)

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于6月8日8:00至6月19日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站:220.160.52.58/),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说明,完成注册后在线申请。

应用步骤:

1.点击求职和创业补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申请类别为湖北圣元毕业生),并保存;3.单击提交申请。

(2)各机构及人力和社会部门的审查(6月22日至7月3日)

(三)公示、总结报告和资金拨付(7月底前)

(封面图片来自: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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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每人2千元!福建为湖北籍应届毕业生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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