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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电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成员龙岗在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18次会议)上表示,为积极支持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该厅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大力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肯定名单,进一步服务企业恢复生产和项目恢复工作。

江西生态环境厅:服务与监管并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方面:

首先,继续免除一些项目的环境评估程序。原来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的与民生相关的行业,涉及到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清单中的30多个子类别,直接免于环境影响评价。

二是扩大环评通知承诺制试点改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被纳入环境影响评价通知承诺制度改革,涉及国家清单中的40多个子类。

三是加强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对于省内重大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对于需要公示的项目,合并并接受公示,并对公示进行审核,以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确实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和技术评估的项目,创新方式方法,实现“不开会”审批。

江西生态环境厅:服务与监管并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在执法和监督方面:

一是免除一些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与防疫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已安装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江西生态环境厅:服务与监管并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督。非现场检查应采用“互联网加监管”系统、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检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进行。,以便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控制设施,确保其符合排放标准。

三是实行宽严相济的差别化执法机制。实行执法检查频次的差异化,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信用评价高的企业降低执法检查频次;企业加密执法检查频率高,群众反应强烈,环境风险高,环境违法事件频发。实施行政处罚区别对待,受疫情防控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以督促整改;对违法排污、恶意排污、篡改监测数据、群众反应强烈、危害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严重、涉及疫情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坚决严肃查处。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江西生态环境厅:服务与监管并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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