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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安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日宣布,截至3月30日,与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的国际市场前10个工作日的原油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石油价格调节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汽油和柴油价格不做调整,未调整的部分纳入石油价格调节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财政。

汽油、柴油价格因原油价格低于“地板价”不调整

根据目前成品油价格的形成机制,国内汽油和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根据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成品油价格机制设定了监管的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40美元。也就是说,当与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油和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没有被提及或较少被提及;当低于40美元时,最高零售价格不会降低。

汽油、柴油价格因原油价格低于“地板价”不调整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检查员彭绍宗早些时候表示,设定上限和下限主要是考虑到中国不仅是一个石油进口大国和消费大国,也是一个石油生产大国。如果过高,会增加石油行业和消费者的负担,影响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如果过低,将会影响国内原油开采行业的正常发展,削弱自给自足能力,导致对外依存度进一步增加,不利于保障国内能源安全。

汽油、柴油价格因原油价格低于“地板价”不调整

他指出,当国际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未经调整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并不直接留给企业作为收入,而是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用于节能减排、提高石油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和落实保障措施。

汽油、柴油价格因原油价格低于“地板价”不调整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汽油、柴油价格因原油价格低于“地板价”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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