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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4月18日消息,为贯彻中央应对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精神,加强外派人员的检测和健康管理,促进外派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巩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加快复工复产。 国务院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机制综合小组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COVID-19肺炎检测和外派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了离开韩的重点人群应尽力而为、其他人愿意尽力而为的原则,明确了离开韩前经过测试的人员和未经过测试的人员在到达目的地后重返工作岗位和学校的条件。对于离开韩前已进行过检测的人员,在到达目的地后,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恢复正常工作和复学:第一,在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二是持有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第三,可以呈现包含上述检测结果信息之一的健康通行码的绿色码。对于不能出具上述证明的人员,应在到达目的地后按照当地防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或隔离医学观察。《通知》还提出了加快各地核酸检测结果和健康通行证代码数据库共享的要求。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离汉人员新冠肺炎检测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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