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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姚)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就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分类监管制度是证券业的一项基本监管制度。2009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条例》,建立了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中国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主要是为了优化证券公司分类监管体系,促进证券公司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引导证券业差异化发展。

证监会就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持证券公司现行分类评价体系和有效做法,重点关注风险管理能力和持续合规状况,重点优化相关评价指标,重点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是进一步强化合规性和审慎经营导向。完善被处罚证券公司及其人员的扣分制度,明确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严重失灵等情况下降低分类等级的依据。优化风险管理能力的奖励项目,引导证券公司加强资本约束,提高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证监会就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进一步强化专业服务能力的定位。优化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引导证券公司突出主营业务,做强做大,引导证券业差异化发展。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证监会就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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