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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3日电-据中国人民银行微信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发布公告,将宝商银行的接管期限从2020年5月24日延长6个月至2020年11月23日。

公告全文:

关于延长宝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期限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5月24日发布公告,自2019年5月24日起接管宝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包商银行接管组:包商银行接管期限延长六个月

收购实施以来,收购团队稳步推进了宝商银行的清产核资、改革和重组工作。目前,蒙古商业银行已经成立并成功开业,运行平稳。蒙古商业银行和尚辉银行对宝商银行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的收购正在有序进行。由于疫情的影响,宝商银行后续合法处置的进度需要适当延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67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承包银行的接管期限从2020年5月24日延长至2020年11月23日,为期6个月。

包商银行接管组:包商银行接管期限延长六个月

宝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集团

2020年5月23日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包商银行接管组:包商银行接管期限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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