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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0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应对CAVID-19肺炎影响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办法》,建议允许持有有效深圳居住证的非深层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将于2020年6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

深圳已经明确表示,个人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的申请条件应该放宽。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层户籍人员、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本市公安机关的规定申请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居民,以及在本市申请签证或居住证的外国人,均可在深圳申请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数。

深圳: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 允许持居住证申请指标

非深层户籍人员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近2年内华侨、港澳台居民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外国人连续2年在本市申请签证或居住证且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数暂停申请条件。

在扩大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车型范围方面,仅在深圳注册一辆车或只有一个有效的深圳汽车指数的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车型范围将扩大至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同时,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财政补贴,其中新购买的纯电动高级或经济型乘用车每辆2万元,新购买的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乘用车每辆1万元。新购新能源汽车必须是深圳注册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机动车销售发票中的销售单位必须是深圳注册企业。

深圳: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 允许持居住证申请指标

在深圳,用新能源汽车替代旧汽车(或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将获得财政补贴,其中纯电动高级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客车每辆2万元,纯电动经济型客车每辆1万元。更换和更新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是深圳注册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机动车销售发票中的销售单位必须是深圳注册企业。

深圳: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 允许持居住证申请指标

在增加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方面,深圳市街道停车位每天前2小时或1小时内(含1小时)第二次停车免收新能源汽车临时停车费。(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深圳: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 允许持居住证申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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