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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处理指引》,该指引由12个文件组成,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自律规则体系,降低规则水平,精简规则数量,提高规则内容,不断提高规则的适应性,本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处理指引》第1号至第11号,适用于本所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本业务办理指南实施前交易所发布的其他规定与本次发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取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等17个机构文件和《上市公司股票发行指引》等17个业务处理指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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