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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王辉)东方证券7月13日晚宣布,该公司近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同意向专业投资者申请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答复自核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东方证券公司债券分期发行,首次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他债券的发行应当自核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东方证券:发行不超过200亿元公司债申请已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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