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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化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委员会登记制度改革。

继今年出台22项支持FTZ新区建设的措施和2020年服务担保业务环境行动计划后,上海市检察院近日正式发布了《上海市检察院关于深化服务担保科技创新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效对接了新《证券法》,促进了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帮助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上海检察机关出台《意见》惩治涉科创板证券犯罪

意见分为五个部分。除总体要求外,围绕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导向作用,提供高效检察服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了20项服务保障措施。主要包括:

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注册制度

适应性检察机制

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职能优势。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将对本市涉及科技的证券犯罪进行集中管理,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位一体”的专业办案机制,与上海市金融法院建立科技刑事案件线索传递和判决机制,提高办案准确性。

上海检察机关出台《意见》惩治涉科创板证券犯罪

依法保护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

依法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热情,在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精神,严格区分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界限,认真识别法律创新和以创新为名掩盖风险规避监管的违法犯罪活动。

探索证券投资者保护新机制

在利益相关者型资本市场的非法和犯罪领域,如非法披露和欺诈发行,试行民事公益诉讼;加大对证券犯罪责任人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探索适用认罪从宽的预付款制度,切实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有效惩治证券科技犯罪

严厉惩治与设立科技板块相关的职务犯罪,严厉查处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推动证券中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依法严惩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或者提供重大失实文件等违法犯罪行为,明确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界限。

为跨境证券执法和司法提供检察保障

依法处理跨境交易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问题,严厉打击扰乱国内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境外证券发行和交易。

有效防范科技创新中的金融风险

充分发挥金融检察大数据的作用,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准确判断证券相关犯罪情况,有助于深化对失信行为的联合处罚,增强前瞻性风险防范能力。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上海检察机关出台《意见》惩治涉科创板证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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