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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晚,东方洪升宣布,公司已与吴江嘉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嘉鱼)签订了《产权转让协议》,公司计划以人民币5561万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将春之声商业广场72个商铺和1个影院的全部产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吴江嘉鱼。

东方盛虹5561万元出售72套商铺及1家电影院产权

值得注意的是,吴江嘉鱼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姐姐朱红娟持有90%股份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据了解,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北观音巷38号春之声商业广场。春之声商业广场项目由本公司与春之声瑞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2010年开工,2012年竣工,2013年5月正式运营。总建筑面积为29,166平方米,商品房建筑面积为29,100.56平方米。计划拥有独立的产权商店和装饰精美的服务式公寓,包括361家商店和268套服务式公寓。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至2047年4月14日。

东方盛虹5561万元出售72套商铺及1家电影院产权

根据公告,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春之声商业广场项目后期,无产权证明(有未售房屋初始证明),其中商铺总建筑面积为3520.88平方米,电影院总建筑面积为2769.72平方米,合计6290.60平方米。由于春之声商业广场基础资产位置不佳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出售,所以被租出。2017年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为263.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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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0月31日,标的资产原值为人民币44,296,500元,累计折旧为人民币5,330,100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8,966,400元,评估值为人民币55,610,000元。基于标的资产的评估公允价值作为保留价,本公司被苏州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上市,并征集了一名意向受让方。根据产权交易公告,吴江佳被确认为转让标的的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561万元(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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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将有助于抽回资金,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独立,评估方法适当且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果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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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东方洪升宣布投资10亿元在苏州吴江区盛泽镇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洪升石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发展其主营业务。

据公司介绍,此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新设了一家公司集中采购化纤原料,有利于公司的统一管理,节约成本。新公司注册资本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东方盛虹5561万元出售72套商铺及1家电影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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