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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安全水平,促进追溯试点示范转化为制度性成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5月31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和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肉类、蔬菜、中药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尚[2019]

七部门推进肉菜中药材等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可追溯体系建设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安全消费和公共安全、提升服务消费的重要举措。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重要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发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但在工作机制协调、平台互联等方面仍需加强和改进。《意见》提出了七项协调要求:推进可追溯工作机制、可追溯信息平台、可追溯应用、可追溯建设和运行投入、可追溯法律法规、可追溯政策和可追溯培训宣传的协调。

七部门推进肉菜中药材等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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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推进肉类、蔬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建设的意见。pdf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七部门推进肉菜中药材等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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