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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孙伟王俊辉

1月10日,据报道,浙江省银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网上贷款援助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根据文件规定,开展网上联合贷款业务,原则上,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和私人银行法人只能经营分行所在地区的客户,原则上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只能经营省内客户。

浙江银保监局提示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风险 网商银行不在范围内

浙江省银监局11日回复记者,近年来,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纷纷引入互联网技术公司帮助放贷或与互联网金融机构联合放贷。在日常监管中,浙江银监局发现一些银行在开展网上联合贷款业务时不够审慎和合规。为促进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在业务创新的同时合规有序发展,加强网上联合贷款的风险防范,近期发布了风险预警,重申了相关监管要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浙江银保监局提示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风险 网商银行不在范围内

首先,重申城市商业银行服务当地市场的定位。引导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坚持服务本地、小微、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坚持本地定位,服务本地,更好地服务本地经济和中小企业。

二是建议审慎开展异地网上联合贷款业务。网上联合贷款的一般特点是小额分散。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发展异地网上联合贷款与其自身的营销、服务和风险防控能力不相匹配,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可以按照有利于风险管理和业务运营的原则,从住所、居所、营业场所等多个维度审慎制定适合本行的客户政策边界。

浙江银保监局提示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风险 网商银行不在范围内

第三,重申核心风险控制能力不能外包。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相关银行开展相关业务。在创新的同时,要把握好创新、发展和风险管控之间的平衡,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据浙江银监局称,此次监管提示仅针对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与民营银行的网上联合贷款进行风险预警,引导其合规审慎开展业务,与商业银行网上贷款监管无关。同时,网上商业银行作为网上银行,开展纯网上业务,不在本风险预警范围内。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浙江银保监局提示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风险 网商银行不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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