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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1月18日电(记者邹新元,)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获悉,宁夏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跟踪,实行部门和单位自主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赋予基层更大的决策自主权,严禁层层组织和重复评估检查,重点提高扶贫质量和扶贫效果。

宁夏对扶贫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

宁夏财政厅、扶贫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提出宁夏要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其中,自治区、市、县(区)有关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原则上不得纳入扶贫项目库,不得申请相关预算。

宁夏对扶贫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

根据本办法,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宁夏市、县(区)相关部门应建立扶贫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测机制,定期组织资金使用人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将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测结果报送同级财政和扶贫部门。同时,宁夏市、县(区)财政部门加强监测结果的应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收回或者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宁夏对扶贫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

《办法》规定,扶贫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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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宁夏对扶贫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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