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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23日电(记者朱)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内蒙古建立和完善了农牧民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支付监控保障体系、推进企业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对预防和解决农牧民工资拖欠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制度安排。

内蒙古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彦峰表示,长效机制包括应急周转金、工资保障、工资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和银行按月支付工资、维权信息现场公示、联合执法检查、违法行为公告等八项基本制度。

内蒙古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自2018年1月起,内蒙古实施了农牧民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自治区发改委等44个部门签署了联合纪律备忘录,相关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了30项纪律措施。

“在实施‘黑名单’制度的过去一年中,我们取得了初步的成果。有57个符合“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被依法列入“黑名单”,受到了切实的处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局长王晓东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推进‘黑名单’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力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挂牌准入’。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方位的纪律处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

内蒙古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截至2018年12月底,在内蒙古在建工程中,月全额支付制度覆盖率从2017年底的86%提高到99.88%;实名制就业管理系统覆盖率从43.7%提高到99.88%;工资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系统覆盖率从13.9%提高到93.99%;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制度覆盖率从51.3%提高到100%;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将覆盖率从64.2%提高到100%。

内蒙古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内蒙古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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