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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左永刚

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4项涉及操纵etf交易的处罚决定,并对福建道冲、李生凯、张秋丽、王永科、冯建华、解仲礼、丁华强等相关机构和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其中,福建道冲因操纵交易受到严厉处罚,损失54.57亿元。在杨浩投资操纵etf交易后,该机构被取消。虽然交易最终还是亏损了,但相关方还是受到了惩罚。

4宗操纵ETF交易案披露   机构违法后注销当事人被罚

具体而言,2015年8月11日至9月8日,冯建华控制使用冯建华账户交易商品交易所交易基金等9种交易所交易基金产品,影响了这9种交易所交易基金产品的交易量,并在相应的交易所交易基金和相应的成份股之间变相进行了日内循环交易,非法获利约501.96万元。中国证监会没收了冯建华的违法所得约501.96万元,并处以罚款约501.96万元,共计1003.92万元。

4宗操纵ETF交易案披露   机构违法后注销当事人被罚

2015年6月15日至7月30日,王永科控制使用周默鹏账户交易创业板等4种etf产品,影响了这4种ETF产品的交易量,并变相进行了相应ETF及相应成份股的日内反转交易,非法获利约453.3万元。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王永科违法所得约453.3万元,并处罚款约45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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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8月12日,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道冲)在其实际控制的单个账户或账户间交易深交所100etf、中小板etf和中小板300etf三种etf产品,影响了上述etf的交易量,并变相进行相应etf及相应成份股的日内循环交易。在操纵期的42个交易日内,账户组共交易了3只etf,包括深交所etf、中小板ETF和中小板ETF,累计交易额54.57亿元,占账户ETF总交易额的25.93%。福建道冲在上述交易中遭受损失。

4宗操纵ETF交易案披露   机构违法后注销当事人被罚

福建道冲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203条所称的操纵证券市场。李生凯为福建道宠的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张秋丽为福建道宠的总经理兼执行董事。他们也是福建道冲投资委员会的成员,对福建道冲的非法活动负有直接责任。中国证监会对福建道冲处以100万元罚款;李胜凯被警告,罚款30万元;张秋丽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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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8月14日,杨浩投资在单个账户或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了50只etf、180只etf和100只etf等etf交易,影响了其交易量,并变相进行了相应ETF与相应成份股之间的日间反转交易。在操纵期内,账户组在单个账户或账户间进行了50笔etf相互交易,累计交易量达59.02亿份。其中,在20个交易日内,单个账户或多个账户之间的50只etf相互交易占当日市场总成交量的5%以上,占比最高为27.46%。15个交易日内,单个账户或账户间共有180笔etf相互交易,累计成交19.54亿份。其中,共有12个交易日,单个账户或账户间180etf的相互交易量占当日市场总成交量的5%以上,占比最高为61.38%;在30个交易日中,深交所100只etf相互交易在单个账户或账户间进行,累计成交16.33亿份。其中,在23个交易日中,单个账户或账户间100etf的相互交易量占当日市场总成交量的5%以上,占比最高为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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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杨浩投资的交易最终亏损,上述杨浩投资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203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经调查核实,工商登记档案显示,杨浩投资于2016年9月13日被注销。然而,中国证监会对相关方进行了处罚,时任杨浩投资交易总监的谢钟丽和时任杨浩投资总经理的丁华强分别被罚款30万元。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4宗操纵ETF交易案披露 机构违法后注销当事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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