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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左永刚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AVIC证券前员工赵敏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进行了处罚。经调查,赵敏因控制和使用其父亲的证券账户非法持有和买卖股票被中国证监会罚款60万元。

据中国证监会调查,2009年3月23日至2017年6月10日,赵敏担任AVIC证券上海营业部营销总监、AVIC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市场部渠道总监、AVIC证券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业务总监。

赵谋义是赵敏的父亲,赵谋义的东方证券账户于2015年6月2日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特西三路证券营业部开立;2017年3月8日,赵某在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平路营业部开立了国家证券账户。赵牟义的东方证券、国家证券账户以及上述两个证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实际上由赵敏控制和使用。

借父亲账户炒股亏损  证监会罚中航证券前员工60万元

自2015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10日,赵敏控制使用赵谋利证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向赵谋利东方证券账户和国家证券账户转账约548.47万元,并控制使用上述赵谋利证券账户买卖股票,造成累计损失。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赵敏于2015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10日在AVIC证券任职期间,控制并使用其父亲赵谋义的证券账户持有和买卖股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称的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赵敏处以60万元罚款。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借父亲账户炒股亏损 证监会罚中航证券前员工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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