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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报道,兰州市发布了《兰州牛肉拉面提高发展质量实施方案》。该方案规定,国内知名企业集团和大型商业综合体企业使用兰州牛肉拉面商标,通过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在兰州以外地区扩张门店,每家门店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使用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的兰州牛肉拉面品牌企业,进入国内外民航机场、高铁车站和旅客列车,并达到质量标准、业务标准和服务标准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总部设在兰州的牛肉拉面企业,使用兰州牛肉拉面商标,在兰州以外开设100多家直营店或500多家直营店和加盟店,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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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最高奖励100万元 兰州鼓励拉面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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