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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消息:近日,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监督委员会对邯郸市CPPCC前副主席王忠民严重违法的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王忠民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有关廉政纪律的规定,长期侵占他人财产。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决定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供私营企业经营和使用,谋取私利,涉嫌挪用公款的;利用职权或职务形成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河北省邯郸市政协原副主席王仲民被开除公职

作为领导干部,王忠民失去了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构成了严重的失职,涉嫌犯罪,应当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监察委员会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忠民开除公职处分;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移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河北省邯郸市政协原副主席王仲民被开除公职

王忠民简历

王忠民,男,汉族,1958年10月出生,河北省蔚县人,无党派,1973年2月参加工作。

1973.02-1976.07林章县机械厂职工

1976年7月至1979年9月,在河北化工学院无机系学习化学分析

1979.09-1991.07邯郸钢铁总厂化肥厂中国监察部技术员兼副科长

1991.07-1993.03临漳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93年3月至2003年4月,临漳县副县长(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课程区域经济学专业)

CPPCC副主席

2007.04-2017.01 CPPCC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

CPPCC副主席

2017.04-不再提名连任

河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CPPCC会员

(河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姜晨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河北省邯郸市政协原副主席王仲民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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