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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月31日电据北京市统计局统计,2018年,北京市低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524元,总体水平比低收入农民标准线高出11160元。对低收入农民的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净收益转移的比例超过50%

低收入农民人均净转移收入6323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5%,同比增长27.5%,对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贡献74.8%,是推动低收入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2018年,我市大幅提高了基本养老金和养老保障福利养老金的待遇标准,提高了相关的社会救助标准,减免了低收入农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提高了低收入家庭“两段式”吊唁补贴标准,对增收效果明显。

2018年北京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7.1%

第二,工资收入继续增长

低收入农民人均工资收入4974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9.7%,同比增长11.1%,对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贡献27.2%,就业援助效果显著。根据市农业和农村局的数据,自2018年以来,市级各部门通过岗位补贴、技能培训、残疾人增收基地、公益性岗位安置等相关政策,实施了低收入农民就业转移,新增低收入劳动力5876人;其中,新增公益性岗位2351个,有力地促进了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2018年北京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7.1%

第三,房地产净收入稳步增长

低收入农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76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1%,同比增长17.6%,对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贡献6.2%。2018年,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6.9万亩,加大了土地流转力度。此外,随着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和产业援助项目的推进,低收入农民土地流转收入增加,为低收入农民增收提供了新的动力。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2018年北京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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