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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张语倢)2月14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份关于房地产消费的预警通知,指出房地产监管的深化导致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周期延长,资金回笼放缓。不排除极少数项目因资金紧张而出现非法销售,提醒消费者购房时要注意五大风险。包括严格遵守限购政策,不购买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不随意支付“电子商务费”、“会员费”和“信息咨询费”,不接受“首付款和分期付款”购买服务,认真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鼓励消费者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反映违法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

郑州发布房地产消费警示:不要接受“首付分期”服务

郑州市房管局表示,就购房资格而言,消费者应高度警惕虚假宣传,如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公司承诺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税费或代理相关证件,包括不法分子出售有偿交易手续的行为,并切记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在房屋交易条件方面,郑州市房管局强调,二手房交易要查验房产证,新建商品房项目要查验预售许可证。如发现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将通过认购、认购、预约、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买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订金、定金及其他费用,并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向市房产部门或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郑州发布房地产消费警示:不要接受“首付分期”服务

警惕首付金融服务的风险。郑州市房管局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基金短缺时,不应参与由企业、中介公司或个人提供的“首付款分期付款”服务的开发。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如为购房人支付首付款或变相分期支付首付款、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款融资、以任何形式通过其他机构融资诱导购房人支付首付款、组织“众筹”购房等,可立即向市房产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举报。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郑州发布房地产消费警示:不要接受“首付分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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