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242字,读完约6分钟

《条例》点击查看更多政策内容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0日电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投资审批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统一名称及审批申请材料清单》。该清单包括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前需要办理的审批、核准和备案42项,需要提交审查的申请材料258份。同时,明确了各类审批和申请材料所针对的项目类别和申请情况。

15部门联合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申报材料规范化

这一次,15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名单,这是国务院实施改革部署的“配送服务”。近年来,首次发布国家级投资项目审批项目,规范各类审批项目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条件。据了解,近年来,投资领域的“分配诉讼”改革不断推进,一些审批项目逐年取消。为巩固“配送服务”的改革成果,有必要以列表的形式明确预留审批项目的存量。从清单中可以看出,本次公布的项目清单包括项目立项和决策阶段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以及专项评估和项目建设审批;它不仅包括一般投资项目常用的10多个审批项目,还涵盖了一些项目和少数项目在不同情况下需要办理的审批项目,是当前政府管理权责的一个“大开端”。

15部门联合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申报材料规范化

进一步简化现行投资审批制度仍是投资领域“分销服务”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下发《名单》是支持各部门、各地区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力举措,将继续贯彻落实,加快改革进程。这次摸清各类审批项目和各类申请材料的底数,有利于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地方探索与承诺制度改革、缺陷验收与后期建设等方面,重点抓好存量对象改革,减少项目、环节、材料和时间。《通知》中还明确指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牵头对《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对各类项目和申报材料进行编码管理,并及时更新投资审批项目和申报材料编码清单,旨在鼓励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克服困难,在改革中走向光明,使改革成果得到检验和巩固。

15部门联合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申报材料规范化

针对社会、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审批自由裁量权大、申请材料重复提交、各部门要求不一致等问题,清单的发布坚持了问题导向,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审批便利化,缩小审批范围。近年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协调推进了14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建立了平行审批制度,对部分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仅适用于部分项目和特定情况。《清单》为投资和建设单位提供了准确的指导,旨在说明哪些事项可以同时完成,哪些事项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完成,以及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5部门联合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申报材料规范化

《名单》的发布也为实现投资审批的“一网管理”奠定了基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必须通过国家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和监管平台办理。为实现无清单外审批、无平台外项目、无重复申请材料,促进投资项目审批项目的网上、高效、便捷办理,通知中要求15个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在并联审批中使用统一名称,前一审批流程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网上平台共享,申报单位在后续工作中不再需要重复提交。各级各部门要按清单在平台上办理审批,有效解决重复审核、重复申请材料和材料要求不一致的问题。

15部门联合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申报材料规范化

以下为15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及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震局、气象局等。

15部门联合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申报材料规范化

为严格执行并联审批制度,规范投资审批行为,提高投资审批“一网管理”水平,现将《国家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平台)投资审批管理项目统一名称及申请材料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2018版)投资审批管理项目统一名称清单》(附件1),统一修订相关服务指南中涉及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名称。审批管理事项中有子项,应在统一名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

15部门联合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申报材料规范化

二、各级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18年版)》(附件2),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审批事项。为防止审批工作中的随意性,各级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项目单位提供本通知以外的申请材料。地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要由项目单位单独提供的,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讨论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并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15部门联合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申报材料规范化

三是为保证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本通知中规定的事项名称和申请材料应统一用于网上平台的审批和信息收集。各地方平台要根据名单调整系统功能,从2019年3月15日起,按照统一名称进行审批事项和信息收集共享。

四、为有效减轻项目单位负担,项目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本部门的批准文件,作为后续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应通过网上平台共享,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

五、清单中的审批管理项目和申请材料由中央平台按照统一规则进行编码,编码规则另行发布。

六、本通知中的审批管理事项和申请材料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中,调整的事项将及时修订和公布。

附件:1 .国家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清单(2018年版)

2.国家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18年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技术部

国家安全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和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发展部

运输部

水利部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国家烟草局

国家林草局

中国民航总局

国家文物局

2019年2月12日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15部门联合发布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申报材料规范化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29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