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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从3月1日起,南京市将实施新的《积分结算实施办法》。新办法提高了社会保障和居住的分数,并放宽了社会保障支付的门槛,从“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障”改为“累计缴纳不少于24个月的社会保障”。

南京3月起将实施积分落户新办法 放宽社保缴纳门槛

根据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在南京申请定居,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持有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二是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第三,没有严重的犯罪记录。

据了解,除了参保和居住年限两个基本指标外,积分结算的奖金指标还包括12项: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兵役、住房情况、结算面积、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就业促进和科技成果。

根据新规定,南京取消年度结算指标限制,优化结算流程,取消排名公示环节。申请者最终可以获得100分。另外,新办法取消了一年只受理两次的时限,将原来3月和9月两次集中受理改为工作日受理,方便了人们的申请。

南京市公安厅建议,达到规定分数的申请人可以向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可在南京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找到并下载。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南京3月起将实施积分落户新办法 放宽社保缴纳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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