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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中央人民政府26日致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就政府依法禁止“香港国民党”活动发表意见。全文如下:

2018年9月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局长发布命令,禁止“香港国民党”在香港活动。2019年2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确认保安局局长的命令有效。中央人民政府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禁止“香港国民党”运作。

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发公函表明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应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法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央人民政府直辖市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责,也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发公函表明意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法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请要求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一份有关法律禁止“香港国民党”运作的报告。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穆伟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发公函表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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