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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月9日晚,美国众议院以224票赞成、194票反对、13票弃权通过了战争权决议。该决议旨在限制特朗普总统对伊朗采取军事行动的权力。

该决议由密歇根州的民主党众议员伊莱扎·米德多决定。斯洛特金求婚了。她曾经是中央情报局的情报分析员和什叶派民兵专家。斯洛特金说:如果总统想把我们带入战争,他必须得到国会的授权。这正是我们宪法所要求的。作为议员,我们有宪法责任授权使用武力。

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决议,限制总统对伊朗使用武力的权力

斯洛特金说,作为一名情报分析员,她曾多次在伊拉克服役,经历过伊朗在伊拉克的破坏稳定活动,亲眼目睹她的朋友和同事被伊朗火箭、迫击炮和爆炸装置炸伤或炸死。她说:卡西姆&米德多;苏莱曼尼是中东一些最严重破坏性活动的主谋,但他的所作所为并不意味着(特朗普)政府可以无视宪法,在没有咨询议会的情况下发动一场大规模战争。

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决议,限制总统对伊朗使用武力的权力

除了美国宪法,关于战争权力的决议是基于1973年的战争权力法案。

当时,美国深陷越南战争,军事伤亡惨重,军费开支巨大,引发了强烈的公众抗议。国会认为总统滥用了战争的权力,必须加以限制。

最终,尽管尼克松政府反对,国会还是强行通过了战争权力法案,规定:1 .总统只能在国会宣战、特别立法授权和攻击美国本土、领土、美国武装部队并营救处于危险中的外国美国公民时,才能将美国武装部队投入战斗;2.总统必须在美国武装部队投入战斗后48小时内向国会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必须使用军队的原因、使用军队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并估计冲突的范围和时间;3.美国军队必须在总统向国会提交书面报告后的60天内撤离,除非国会已经宣战,或者通过特别法律批准使用军队,或者延长60天的最后期限,或者由于对美国本土的攻击而无法集结。必要时,总统可以延长军队服役期30天。4.国会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两院的联合决议,无需总统签署即可生效,以终止美国军队的军事行动。5.要求总统在派遣军队到国外作战之前尽可能多地与国会协商;6.总统必须每六个月向国会报告一次。

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决议,限制总统对伊朗使用武力的权力

众议院通过战争权决议后,该决议将提交参议院表决。由于共和党在参议院占多数,并且普遍支持特朗普针对伊朗的所有行动,该决议在参议院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决议,限制总统对伊朗使用武力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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