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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3月12日电从3月11日起,在四川(成都除外)设立企业的申请需要实名验证。这将有效遏制“股东”、“法定代表人”等虚假登记行为。

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四川作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第一批试点单位,已经完成了与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制的对接,对全省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联络员等相关自然人的真实姓名进行了核实。

四川:申请设立企业需进行实名验证

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身份信息管理的主要类型包括境内公司(分支机构)、非法人法人(营业单位、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合伙企业。企业(分公司);被审验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合伙人(委派代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企业委托代理人和联系人以及其他自然人。此外,登记机关还将对企业委托代理人身份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实名检查。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四川:申请设立企业需进行实名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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