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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政府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普惠金融发展资金使用效率,并对资金使用方向进行了一些细化调整。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基金是中央政府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基金。根据财政部2016年制定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专项资金旨在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基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弥补市场失灵。据悉,2018年11月底财政部提前发布的2019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目标为92.6943亿元。

财政部:完善普惠金融发展资金管理

此次下发的《通知》主要围绕三项措施,即强化商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励政策,认真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绩效管理。《通知》提出,自2018年11月16日起,中央政府创业担保贷款补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贴息担保贷款最高限额由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放宽商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

财政部:完善普惠金融发展资金管理

据有关专家介绍,这两项贷款担保额度的提高,符合此前调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提高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门槛的政策。相对完整的政策体系有望更有效地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

前不久,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谈到了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问题,表示要加强对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管,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这在通知中得到充分反映。

《通知》要求严格审查申请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机构资质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对符合平均贷款余额、年均存贷比、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比例等要求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在范围、标准和时限内安排到位,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问题。同时,《通知》还提出要加强基金绩效管理,要求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细化绩效考核指标,突出问题导向,避免流于形式;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估,重点做好多年资金使用绩效和绩效变化分析;加强结果的应用和宣传,及时报告和公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也将成为今后几年中央预算资金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完善普惠金融发展资金管理

此外,《通知》对部分补贴项目进行了微调。此前,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用于奖励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财政部门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奖励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13%以上的部分。但今年,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着力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激励政策将不再实施。中央政府将不再安排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包括以奖代补的项目,不符合示范项目标准的项目,也要及时上报,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以奖代补,及时上缴中央财政。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财政部:完善普惠金融发展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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