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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外商投资法》已获全国人大通过。鉴于外资法的制定及其意义,《证券日报》记者昨天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

《证券日报》记者:为什么要制定外资法?

孟雁北:制定外商投资法是重构我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的客观要求,是我国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立法体现,是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和投资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改革开放40年来,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三外资法”为基础,以相关部门法律为支撑,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补充的外资法律体系,但随着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市场主体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一致性,《三外资法》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改革开放的要求。因此,制定外资法是必要的、可行的和迫切的。

外商投资法增强中国市场吸引力

《证券日报》记者:《外国投资法》的积极意义是什么?

孟雁北:外资法对于在中国建立一个新的开放的经济体系,创造一个法制化、国际化、便捷化的商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凸显了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立法体现。可以预见,中国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将导致“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进一步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和决心。

外商投资法增强中国市场吸引力

从外资法草案的章节结构和具体规定来看,“促进”和“保护”是外资法的主调,也是我国外资政策的主调。近年来,中国为改善商业环境做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仍有一些来自外商的批评和质疑。例如,外资企业在中国生产的产品有时被排除在政府采购之外,知识产权保护不够。

外商投资法增强中国市场吸引力

基于此,《外商投资法》草案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投资促进一章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可以说,《外商投资法》将为外商投资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也将增强中国市场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外商投资法增强中国市场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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