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59字,读完约2分钟

据《河北日报》3月22日报道,经过首批19家试点企业的初审和实践探索,河北省省直部门所属企业开始逐步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从省财政厅了解到,209家省属企业改革办法已经全部确定,标志着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全面启动实施,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取得重大进展。

河北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全面启动实施

多年来,河北省省直部门所属企业分散在各部门,缺乏有效整合,存在监管体制不一、管理不规范、风险点多等隐患。去年,在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的领导下,19家省属企业完成了脱钩交接,实现了集中统一监管,标志着河北省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破冰之旅。

河北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全面启动实施

为进一步推进河北省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的顺利实施,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研究制定了改革方案,解决了改革问题。“我们是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量身定做的,最后提出四种改革方法:脱钩改制、部分资本转移、维持现行管理体制、退出。”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河北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全面启动实施

解耦和转移批次。对与行使公共职能或发展公用事业无关的企业,改革条件成熟的,一律脱钩并移交省国资委,或由省国资委指定的相关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接收。

一部分资金被转移到一批。对于在煤炭、地质矿产、科学研究等领域具有突出专业素养,与本部门或本单位承担的公用事业发展职能密切相关,属于职能拓展和延伸的企业,可以实行部分资本转移,即转移的资本由相关国有企业或SASAC指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持有,投资者的责任在集中监管下履行。原主办单位将通过持有部分股权来保持一定的影响力,实现公用事业和商业的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

河北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全面启动实施

维护当前的管理系统。对承担国家政法领域特殊任务的企业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特殊企业,保持现行管理体制。

依法退出批量。对停业、歇业和其他非生存所必需的企业,依法开展退出工作。

“这项改革实施后,我们将进一步理顺组织者与我们所经营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并从制度上在组织者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有利于借助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将有竞争力的企业带入发展快车道,促进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同时,促进低效企业的市场清理,优化省级国有资产配置。据报道,条件成熟的企业将在2019年底前完成改革,而其他具备改革条件的企业将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河北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全面启动实施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31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