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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史玉琛)1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禁止阻挠义务教育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并在2019年上半年尽快部署全面调查, 以便坚决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适龄儿童、少年不接受义务教育的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责任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部:坚决纠正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行为

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非法招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事全日制培训,不得实施义务教育;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诱使父母将适龄儿童、少年送至培训机构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有违反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训内容,不得以“国学”的名义教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不得以宗教进行干扰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教育部:坚决纠正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行为

根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不得以其他方式组织学习,不得接受义务教育,但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除外。

教育部:坚决纠正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行为

此外,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上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规定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以及适应学校学习和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教育部:坚决纠正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行为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教育部:坚决纠正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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