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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4月12日电(记者王菲菲)记者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获悉,《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交通违规信息将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对处理道路交通违规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

太原: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法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全社会的参与,不断推进文明交通的综合管理。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通过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推进城市智能交通建设,发展多警联合服务联动机制,推进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一站式综合服务,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太原: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根据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交通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和配套的交通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并将交通违法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与此同时,该条例明确规定,如果其他人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得分并从中获利,将没收非法所得,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组织、介绍、代他人记分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谋取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

太原: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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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太原: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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