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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月2日电-近日,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行政违法案件信息公示表(六)》,显示宁夏维多药业有限公司、宁夏通元香药业有限公司、宁夏郭达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宁夏紫荆花药业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因购销劣药受到处罚。

宁夏多维药业等5家企业因“购进、销售劣药”被处罚

其中,宁夏多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并使用了Xi安义诚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聚酯/铝/聚乙烯药物复合膜(批号201810020),且“溶剂残留”项目“总量”不符合规定,被罚款1万元。

宁夏通元香药业有限公司购买了江西南昌桑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成药安神补脑胶囊(批号180901),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检验,“含量测定”项下“每粒胶囊中维生素b1标示量”不符合要求,没收违法所得672.30元。

宁夏郭达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购销安徽方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草药防风(批号190201),其“性状”项目不符合要求。没收劣药防风7.512公斤,没收销售劣药防风违法所得2698.56元。

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补骨脂中药饮片(批号1901229)。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含量测定”项目“补骨脂素和异补骨脂素总量”不符合要求。没收劣药补骨脂24.907公斤,没收销售劣药补骨脂的非法所得,罚款4661.00元,共罚款6991.50元。

宁夏多维药业等5家企业因“购进、销售劣药”被处罚

宁夏紫荆花制药有限公司购买并使用医用低密度聚乙烯袋(批号2017010206、2017030207)。经中国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溶出度试验”、“非挥发性正己烷”结果不符合要求,被罚款2万元。

药品行政违法案件信息公示表(6)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宁夏多维药业等5家企业因“购进、销售劣药”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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