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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在实施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诚信文明实施理念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由于校园贷款纠纷而成为执行人的全日制学生一般不允许采取措施将其列入不诚实名单或限制消费。

最高法:严格禁止超标的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委员会主任孟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意见》规定,一是严禁超标准查封、乱查封。针对一些法院在实践中存在的过度查封和乱查封问题,最高法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实践中的过度查封和乱查封现象,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对相关线索进行双重调查,依法严肃处理不规范行为。

最高法:严格禁止超标的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其次,如果规定应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则应规定具体金额,不应影响冻结之外的资金流通和账户的使用;对于体积较大的房地产,如果其价值明显超过债权数额,应封存相应的价值;如果房地产只有一份产权证,就不能分割和查封。必要时,人民法院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分割登记和分割封存。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处罚措施。

最高法:严格禁止超标的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此外,《意见》第七条还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冻结的,应在债权额度内计算被冻结的股票数量。计算时,每股的价值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基础,一般在不超过20%的范围内确定。严禁超标准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此外,对于已经质押的股票,鉴于实践中存在的冻结数量难以确定、存在(删除)超标准冻结风险等问题,本案的申请执行人不是质权人。,通过与有关部门沟通,还建立了新的质押股票冻结办法,其主要目的是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防止和解决质押股票超标准冻结问题。(唐)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最高法:严格禁止超标的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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