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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1月7日电(记者周立全)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吉林省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魏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被告魏因收受贿赂和滥用职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同时,他收受贿赂的收入被没收并上缴国库。魏在法庭上表示,他将服刑,不会上诉。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魏连章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经审理,被告人魏在担任吉林市丰满区副区长、吉林市龙潭区书记、吉林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2006年春节到2017年2月,他非法收受并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54万元。

2012年5月,魏在担任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期间,接受他人请求,收受他人贿赂,指使相关人员提高政府回购江安龙源小区拆迁房屋的回购价格,给国家造成损失1136万元。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魏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解释了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罪事实,存在坦白情节;揭发、检举他人犯罪,立功立业的;他认罪悔罪,积极归还所有被盗的钱。办案机关已经追回因滥用职权造成的全部损失,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魏连章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吴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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