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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网财经1月8日电(记者李)力源信息(300184.sz)湖北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和销售,近日卷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前委员孙晓波受贿案。根据司法判决,利源信息董事长在会议前一天给了孙20万元,要求孙晓波在审查期间照顾他。目前,利源信息尚未向公众披露此事的信息。

力源信息涉孙小波受贿案 上市后业绩大幅度缩水

记者发现,2011年力源信息上市后,业绩不断变化,净利润和现金流大幅下降。

会前,我要求董事长支付20万英镑贿赂

孙晓波受贿一、二审刑事判决向孙介绍了李远信息受贿的具体情况:2010年12月,拟上市公司武汉力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审批会议。会议前一天,公司董事长赵马克要求孙晓波在北京金融街附近的一家酒店照顾公司,并给被告孙晓波20万元人民币。

力源信息涉孙小波受贿案 上市后业绩大幅度缩水

庭审中,孙晓波供认并主动认罪,有证人证言、拟上市公司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等证明。,并得到贵州省金平县人民检察院的事实认定。

上市后,利润和现金流继续“变脸”

数据显示,2010年梨园信息实现净利润2956.89万元;2011年上市后,全年净利润为2419.79万元,较上市前下降18.16%;2012年,下降幅度继续扩大,净利润仅为1532.77万元,同比下降36.66%。

力源信息上市后,现金流的变化更加离谱:2010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4669.03万元,2011年为负2875.04万元,同比下降161.58%。

最近,梨园信息的财务数据不容乐观。根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年前三季度,力源信息净利润同比下降22.27%。第三季度,力源信息投资收益同比下降102.72%,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同比下降115.59%。

是否构成受贿罪仍需司法认定

法律界专家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关于受贿罪的有关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因敲诈勒索被给予财物,未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受贿罪。行贿人在被起诉前主动坦白受贿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在侦破重大案件中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力源信息涉孙小波受贿案 上市后业绩大幅度缩水

因此,具体犯罪的认定和处罚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具体情况来决定。

上市公司未披露相关信息

至于受贿事件,梨园信息尚未披露。中网财经打电话给对方的梨园信息秘书长办公室表示稍后回复,但截至稿件发布时,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在涉及孙晓波受贿案的上市公司名单中,记者找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向孙晓波行贿100万元人民币和20万港元以获得关注,但媒体曝光其业绩存在欺诈行为,中国证监会很快终止了其发行和上市申请。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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