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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1月9日电(记者叶静)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省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消费支出挂钩的比例。

具体而言,根据山东省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制定和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消费支出挂钩的比例将分别从25%和30%提高到25%-35%和35%-45%。

山东要求各城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辖区内县(市、区)之间的差异,及时做出适当调整。对于尚未到达指导区间的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计划,尽快进入指导区间;如果处于引导区间的低位,应创造条件并适度改善;已经高于指导范围的,应保持相对稳定,实现平稳可持续增长。

山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与消费支出挂钩比例

据了解,山东省各县(市、区)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市统一制定。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价格变化适时动态调整。山东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调整和提高参保人员的月人均补助水平,做好贫困人口的调查工作,将新增合格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

山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与消费支出挂钩比例

据山东省民政厅统计,截至2019年底,山东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29.5万人,各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保持在省级扶贫线以上;与2018年相比,城乡特困人口救助标准大幅提高,29000名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口实现了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48%。

山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与消费支出挂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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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山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与消费支出挂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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