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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月9日报道,双城制药(002693.sz)宣布因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罚款106400元。

公告显示,双城制药在线监测数据中氨氮日平均浓度为12.91毫克/升,比《生物工程制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标准高出10毫克/升,超标0.29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双城药业处以10.64万元罚款。

双成药业:公司水污染物排放存超标行为 被环保部门罚10万元

双城制药表示,公司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下达了停止排放的指令,并对整个污水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现在,污水已经循环到污水处理系统的入口调节池进行再处理,直到总排放口的监测数据合格;在污水处理系统中加入葡萄糖和碳酸氢钠,提高缺氧段的污水回流比;增加采样频率,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加药时间和数量,尽快恢复系统中的微生物活性。

双成药业:公司水污染物排放存超标行为 被环保部门罚10万元

双城制药认为,公司现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水氨氮指标排放标准为《生物工程制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而其现有原料药品种的生产工艺为化学合成生产工艺,不属于生物工程制药行业企业。根据化学合成生产工艺,公司污水中氨氮的排放标准应符合《化学合成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氨氮指标为20毫克/升,因此现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合理。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双成药业:公司水污染物排放存超标行为 被环保部门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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