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86字,读完约1分钟

四都(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时迁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鑫期货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账户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和解。近日,中国证监会根据《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114号),与上述申请人达成行政和解。根据申请人涉嫌违法所得金额等不同情况,5名申请人分别支付了6.7亿元、180万元、1000万元、235万元和100万元行政结算资金,并按照协议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中国证监会按照规定终止了对申请人相关行为的调查和审理程序。

证监会与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及其有关工作人员达成行政和解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2月正式发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在证券期货领域试点行政和解制度。行政和解制度是适应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有效解决有限行政资源与行政效率之间的矛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国证监会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序推进行政和解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执法方式创新,充分发挥行政和解在恢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证监会与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及其有关工作人员达成行政和解

打开app阅读全文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证监会与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及其有关工作人员达成行政和解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7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