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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1月30日电(记者廖俊、李长征)“医疗救助及相关防控人员应当按规定予以补助”“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立体温检测点”“确诊病人应当集中”。安排在指定医院治疗”...29日晚,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科学有序防控,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武汉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

本办法共分七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疫情报告、预防与监测、医疗救治、社会防控、保障措施和补充规定。它明确规定,疫情防控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根据规定,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市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各区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根据该办法,对因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而患病、致残和死亡的人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鼓励公众监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

此外,这些措施还要求在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码头、超市等公共场所设立温度检测点,并防止发烧或不配合的人员进入。

对于患者的治疗,该方法明确遵循“以病例、专家、资源、治疗为中心”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医疗的运行机制,将确诊患者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武汉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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